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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提供学校“双高”中期绩效自评报告佐证材料的通知

日期:2022-05-24   作者:   编辑:教学督导    浏览次数:[]

关于提供学校“双高”中期绩效自评

报告佐证材料的通知

各部门、系(部、院):
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 计划中期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》《河北省‚国家‘双高计划’建设中期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我校“双高”中期绩效评价工作要求,请各部门严格对照佐证材料清单(见附件)提供或补充相关佐证材料,同时结合自身工作自评内容另行提供佐证材料。于2022年5月27日(周五)前发送至杨潇岳OA邮箱或微信。如有相关问题咨询电话:17733771846、13832792999。材料格式要求参照附件2

工作要求:

1.佐证材料“简洁明了、支撑有效”,能充分证实任务完成情况,如佐证材料清单内涉及“落实”字眼的指标,应有工作计划、总结及过程性材料;

2.出台意见、实施方案等佐证材料应是有编号的正式文件;

3.PDF扫描件应清晰、不模糊、位置正;

4.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对提交的佐证材料进行把关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学校双高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2年5月24日

上一条:关于对2022年“双高计划/提质培优”高水平成果及建设绩效奖励进行统计的通知 下一条:关于撰写特色项目案例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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